罗欢,男,1990年4月出生,汉族,中国共产党党员,安岳县公安局石羊派出所民警,从事刑侦工作。入警以来,罗欢同志在各级领导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,始终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纪律严明、执法公正,不怕苦不怕累,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义务,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于派出所工作。

2013年入警至今,罗欢同志积极参与各类案件侦办,其中重大、疑难案件20余起,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超过200人,为构建平安石羊、平安安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罗欢同志先后荣获"2017年个人嘉奖"两次、"2017年个人嘉奖"、 "2017年个人嘉奖"、"2017年-2017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",20XX年参加市局、县局"为何从警、如何做警、为谁用警"征文比赛,获得市局三等奖、县局二等奖,2017年参加县局"五四文艺汇演"获得一等奖。

在常人眼里,派出所工作纷繁复杂,不仅接处警工作应接不暇,而且破案打击任务也重,罗欢同志始终兢兢业业,做好接处警的同时,还在侦查破案上,勇挑重任,不管在多困难的案件,他都能马上进入工作状态,勇往直前。

2017年2月11日20时20分,安岳县两板桥镇僧停村2组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,20余名社会男子手持刀棍肆意殴打他人,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。

时值春节假期,因案情重大、社会影响恶劣,罗欢同志牺牲春节陪伴家人的时间,顾全大局,案发第一时间返回单位,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与同事们凝心聚力,连续奋战两个多月,经缜密侦查和忘我工作,成功锁定一个多达18人的寻衅滋事犯罪团伙,并远赴浙江、广东、贵州等地千里追凶,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,其中1人为现役军人已移交所在部队。案件的告破快速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,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,捍卫了法律权威,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。

2017年7月份,罗欢同志通过一起失踪人员轨迹精确分析、情报深度研判和循线适时出击方式,成功侦破安岳县公安局建局以来首例通过人体运输毒品案件,查获麻古2500颗,重达260克,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。

嫌疑人李某虽到案,但其消极对抗审讯,且疑似精神分裂病发,审讯面临巨大困难,罗欢同志发挥永不言弃的缉毒精神,主动放弃节假日,不畏艰难,连续作战,综合运用各种手段,和同事一道先后辗转昆明、重庆、成都、贵阳多地,成功扣死相关证据,通过连续的工作和扎实的材料,在将李某送至华西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时,李某被鉴定出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
该案的成功告破,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有力扼制了毒品违法犯罪在安岳的蔓延。

2017年9月15日,石羊镇羊子街老供销社小区京东快递员陈某的面包车被盗。案发后因现场系一露天变动现场,且没有视频监控,现场勘验未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线索,案件陷入僵局。罗欢同志理清思路,通过视频拉网排查,专业技术手段,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侦查工作。罗欢同志更是熬更守夜,不畏严寒,放弃休假,多次往返于重庆主城、潼南、大足等地调查取证。经过不懈的努力,终于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姚某元为首的4人的盗窃作案团伙。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,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姚某元、李某生、李某抓获,三人如实交代了到石羊镇盗窃面包车的犯罪事实,通过深挖犯罪,还破获了该团伙在大足区、潼南区、安岳县等地盗窃货车电瓶等案件十余起。

该案的成功告破,有力遏制了当地侵财案件高发的态势,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除了积极侦办各类刑事案件外,罗欢同志还协助完成各类治安案件的查处,全力做好"一标三实"的工作,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接处警、纠纷调解之中做到秉公执法,不徇私情,时时做到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。

从警院毕业入警五年以来,罗欢同志工作严肃认真,艰苦奋战,任劳任怨,忠于职守,克已奉公,在打击犯罪、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,多次得到领导以及同志们的赞扬和群众的好评。

(快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