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、气焊防火制度    
仓库防火制度    
一、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,并设明显标志牌。    
二、仓库内部照明用灯,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,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。  三、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。    
四、严禁使用电热器。    
五、各种灭火器材,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。    
六、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,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,锁门离开。    
七、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,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、作用和使用方法。    
八、未经许可,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。    

电、气焊防火制度    
一、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,掌握焊割安全技术,并经过考试合格后,方准独立操作。    
二、焊割前按规定进行“动火作业申请”,核准后方可进行。    
三、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,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,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,如不能清除时,应采取浇湿、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。    
四、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,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,应按有关规定,保持一定距离。
六、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、喷漆、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、同时间、上下交叉作业。    
七、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、机器设备、各种管道、金属道、金属架上,必须设立专用地线,不得借路。  八、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。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。    
九、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,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,必须切断电源、气源,并仔细查现场,清除火灾隐患;在闷顶,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,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,以防暗燃发生。    
十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,应有专人现场监护。